外勞社 / 1060817新聞稿外勞來源國關切基本工資月薪漲幅長期夜間工作勞工擬強制健檢 費用雇主負擔
明天(1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即將召開,除了國人關注外,外勞來源國也非常關切基本工資的調幅,越南、菲律賓與印尼等國都表達希望家事外勞薪資能調高,比照基本工資漲幅比率提升,對此,勞動部表示,家事外勞薪資104年才調高至1萬7000元,須考量雇主的經濟能力,且家事外勞的膳宿是由雇主免費提供,相關議題會在與各國舉行雙邊會議時再討論。
據了解,下半年將進行菲律賓、越南與印尼的雙邊會議,菲律賓與越南都有提出家庭看護工與幫傭的薪資,希望能調漲5%,目前是1萬7,000元調漲至1萬7,850元;印尼則是多個方案要求調升薪資,除要求漲幅5%外,其印尼政府官員也直接喊價希望調升至1萬9,000元,甚至是比照基本工資月薪。至於,泰國的家事勞工其人數少且薪資早就規定是比照基本工資。
截至106年6月底,不適用勞基法的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人數有22萬9,223人,其中印尼家事勞工有18萬4,177人、菲律賓家事勞工有2萬9,949人、越南家事勞工有1萬4,596人、泰國家事勞工僅有501人。
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的薪資是依照勞動契約訂定,不適用基本工資,在基本工資多年停留在1萬5,840元的時期,家庭類外勞雖不適用勞基法,但是其契約薪資一直是比照基本工資,但前勞委會主委盧天麟在民國97年將基本工資調高至每月1萬7,280元,為基於照顧病患家庭的立場,將家庭類外勞排除在調漲適用範圍;自此以後,產業外勞薪資與家庭類外勞就脫鉤,隨基本工資一路調升,兩者薪資差距越來越大。
直到基本工資104年7月1日起調至20,008元後,印尼及菲律賓政府片面自104年7月1日起調整家事勞工薪資至1萬7,500元,若是契約上薪資未達1萬7,500元將不予同意,形同強迫雇主加薪,最後勞動部104年8月28日上午與印、菲、泰、越四國舉行多邊會議,由前勞動部次長郝鳳鳴主持,自104年9月1日起所有新聘的家事外勞,由每月1萬5,840元統一調升至1萬7,000元,加薪1,160元、漲幅7.3%。
隨著基本工資106年調漲至2萬1,009元,18日開會再調漲機會非常高,因此外勞來源國今年紛紛發函或是在雙邊議題上提出家事外勞薪資應該再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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