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20914 移工思念家鄉味 恐付出20萬元代價 防檢署製作外語宣導 攜帶入境前停看聽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十四日臺北報導】中秋假期將至,農業部防檢署提醒,移工、新住民、外籍學生應配合相關檢疫措施,入境時切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至台灣。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首次將處20萬元罰鍰,未具居留身份如無法當場繳清罰鍰則會拒絕入境。
為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動物傳染病入侵,防檢署近期發函勞動部勞發署、內政部移民署、外交部領務局等單位,針對移工及新住民等對象加強宣導,以免違反規定而受罰。防檢署指出,今年中秋節在9月底,根據往年數據,佳節前後違規輸入案件將增加。經統計,今年以來旅客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入境旅客主要來自中國大陸、港澳、泰國、越南、日本和韓國,常見違規輸入產品,有火腿腸、香腸、臘腸、鳳爪、鴨脖、醬板鴨、鴨腸、牛肉乾和半熟蛋。
至於以郵遞方式違規寄送,則以中國大陸、泰國、日本、香港及韓國居多,已火腿腸、豬肉乾、炸豬皮、臘腸、肉鬆捲、鳳凰卷、杏仁餅和月餅等含豬肉糕餅及調理包。此外還有牛肉乾、牛肉即時調理包等牛肉產品;鳳爪、烤脖及炸雞皮等禽肉產品;以及含偶蹄類、禽鳥類動物性成分的犬貓食品。依規定,旅客自過去3年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首次違反規定就會面臨新臺幣20萬元的罰鍰,第2次違規就會以100萬元開罰,未具居留身份遭罰20萬元而未能立即繳清罰款的外來人士,將移送移民署拒絕入境。
此外,111年5月20日起,自發生非洲豬瘟國家或地區以郵遞寄送豬肉產品至我國之收件人,經查為輸入人者,第一次就會裁罰20萬元罰鍰,第二次以上違反規定,將提高罰鍰至100萬元,呼籲配合各項防疫檢疫措施。
為讓移工、新住民了解相關規定,防檢署已製作「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並有英文、越南、印尼、泰國等語言翻譯,可至防檢署網站(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19)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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