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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21117 行蹤不明移工醫療費 擬由國外仲介支付 仲介收費需開收據或發票 立委要求宣導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十七日臺北報導】立委指出,目前有8萬餘名逃逸移工,基於人道立場,逃逸移工去醫院仍會獲得醫治,但付不出費用產生呆帳,造成醫院營運問題,要求跨部會協商,勞動部指出,未來將會建立行蹤不明移工醫療費用由國外仲介連帶保證金支付。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6日邀勞動部業務報告、112年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立委吳玉琴指出,有雇主反映被仲介收取選工費,移工被收取轉換費,要求勞動部規定仲介收費都需開發票,一個月內要多方宣導。
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針對超收費用已查察2,700家仲介、裁處8家仲介,移工被超收費用要有資料都會交辦查察,另仲介向雇主或移工收費,至少都會開立收據。立委張育美指出,目前有多少移工積欠醫療費用,在98年時曾說要建議機制並協調來源國辦事處處理,目前有8萬餘名逃逸移工,基於人道立場,逃逸移工去醫院仍會獲得醫治,但付不出費用產生呆帳,造成醫院營運問題,要求跨部會協商。

 

許銘春表示,針對行蹤不明移工醫療費用,由於來源國辦事處不配合處理,因此規劃由國外仲介建立連帶保證,近日衛福部已向行政院推動人權小組其中的移工人權小組提案,未來建立移工來源國仲介連帶保證金負責解決。
由於越南仲介在申請認可文件時需切結會負擔行蹤不明越勞的遣送費用,為遏止移工行蹤不明,課國外仲介責任,勞動部近日規劃將適用國家擴大到所有移工來源國,同時增加給付項目,也就是未來所有的國外仲介在申請認可時,需切結會支付其所引進移工發生行蹤不明被查獲所產生的遣送費用,以及行蹤不明期間的醫療費用,避免產生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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