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21214 移工入國接機與一站式服務合併單一窗口 113年成立「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十四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指出,113年1月1日起,「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與「移工一站式服務網」將合併成為「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仲介或雇主提出申請移工接機作業與入國日期都在113年1月1日之後者,應至新合併網站「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中「產業別移工入國」專區進行申請。根據現行制度,申請新聘家庭幫傭與家庭看護工,是在「移工一站式服務網」登錄;產業類移工(含機構看護工)及家庭類返鄉與完成講習之移工,則是登錄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
勞動部說明,為使移工入國接機指引及一站式服務登錄窗口單一化,「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預定於113年1月1日整併更名為「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網址:https://fwots.wda.gov.tw/)。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自113年1月1日起,仲介或雇主欲申請產業類移工(含機構看護工)或返鄉移工之入國接機作業,請至「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登入後,於「產業別移工入國」專區進行申請作業。至於申請新聘家事移工一站式服務,仍請於「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登入後,至「移工入國與講習申請管理」專區進行申請作業。
例1:在112/12/25欲申請113/1/5入國之產業類移工,請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申請。
例2:在113/1/1欲申請113/1/5入國之產業類移工,請至「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中「產業別移工入國」專區進行申請。
勞動部表示,若於113年1月1日前已於「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完成登錄之案件,無須在「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重複申請;若有修改完成登錄案件之需求,須至申請時所使用的網站「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進行修改,該網站將會保留至113年1月底。勞動部說,仲介或雇主對於「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若有操作問題可致電「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客服中心,電話:(02) 8791-810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5時30分);亦可電洽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桃園機場服務站(電話:(03) 398-9002)或高雄機場服務站(電話:(07) 803-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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