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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 / 1060511新聞稿_台中市無違反法令證明 可線上申請、疾管署懶人包 彙整外勞健檢種類及時程

過去雇主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書,需要準備提撥勞退準備金、勞保投保資料等多項紙本文件,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今年起擴大文件E化,開放線上申辦「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款證明文件」,即俗稱的無違反法令證明,申請時第一階段需先檢附的紙本文件,精簡為申請書、最近一次勞資會議紀錄,委託仲介業者辦理的委任書等3項,其餘資料勞工局將透過資料庫自動查核,減少紙本資料的使用以及縮短郵件往返的時間。


  線上申辦可至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進入下方「外國工作者」主題的「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款證明」,下方「線上申請」。若要進行線上申請填寫文件功能,需先完成e-mail的註冊驗證,即可在「線上申請」選單點選「填寫申請資料」。


  雇聘辦法規定,雇主申請招募許可前,除引進家庭看護工及幫傭以外,其餘業別應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開立證明文件,針對提撥勞退準備金及提繳勞退金、繳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繳納勞工保險費、勞工法令罰鍰、勞資會議等共8個審查項目。


  勞工局外勞服務科表示,因業務分散在不同科室,過去雇主申請需要附上大量的紙本證明,線上申辦系統開放後,第一步僅需先提供申請書、委託書及最近一次勞資會議紀錄初審,其他資料透過系統交由各業務單位審核,後續如需雇主進一步提供資料時,再另外通知。其他資料如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證、勞保及勞退之提撥、提繳紀錄和工資墊償基金等,也可透過系統進行比對、查核。


  相關人員說明,如事業單位有聘僱外籍人士,可能要求提供居留證資料確定身分,或近兩年有資遣員工紀錄者,則會請雇主提供給付資遣費的相關資料,這些補充資料目前也必須用紙本提供,未來在線上申辦系統擴大功能後,也能直接透過網路上傳。


  另外,為簡化文書作業並考慮雇主的人力需求,中市勞工局已將無違反法令證明的核發天數,由12天縮短為7天,不再隨公文寄送證明書,而將直接寄發給雇主或所委任的仲介公司,因此申請人將不會再收到公文,縮短公文往返的時間。


 

疾管署懶人包 彙整外勞健檢種類及時程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十一日臺北報導】為讓雇主及仲介業者更容易了解外勞健檢新規定,疾病管制署已製作「3分鐘懶人包--搞懂外籍移工健檢時程」,整理出「初次聘僱」、「接續聘僱」及「期滿聘僱」等三種類型,所應辦理的健檢種類和時程。疾管署呼籲仲介業者及雇主可多加利用定期健檢日期查詢的服務,懶人包中亦有提供QR code,掃描後即可進入查詢連結。


  在轉換雇主部分,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外勞因轉換雇主或工作致重新核發聘僱許可,已超過1年未接受健檢者,雇主應自聘僱許可生效日之次日起7日內做「補充健檢」。自外勞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個月之日與最近一次健檢日間隔未滿5個月者,則免辦該次定期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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