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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 / 1060427新聞稿_10名新北市模範外勞 4.27接受表揚、外勞健檢管理辦法 預計下週前公告

勞動節前夕,新北市政府勞工局4月27日舉辦五一勞動節模範勞工表揚活動,今年獲選模範外籍勞工的10名得獎人,與20位模範勞工及工會代表接受表揚。得獎的印尼看護工MURNIAWATI來台照顧高齡85歲的阿嬤,除平常照護工作外,也會主動向護理人員學習照護技巧,精通國、台語的她也會協助剛來台的同鄉與雇主溝通,獲得評選委員的肯定。


  事業類外勞,菲籍SANTOS RAMIL ALBERTO是公司第一批引進的外籍員工,工作穩定,和同事間也有良好互動,在罹患大腸癌的同事住院期間,與其他外籍同仁輪流照護,以及宿舍旁住宅發生火災,他也熱心幫忙滅火,讓外界對移工的印象大為改觀。雖然期間有部分同事因公民身分的關係前往加拿大,但年資已超過12年的他表示,若台灣政府可以再放寬工作年限,他願意繼續為公司貢獻。


  除了10名得獎者外,今年進入決選但未獲獎的20名外勞,勞工局也已寄發獎狀和獎金,肯定他們的努力。另外印尼駐台代表處總務部主任Djuliyanto、菲勞中心主辦ANDRELYN R. GREGORIO也前往向得獎者致意。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新北市有400萬人口,產業涵蓋最廣,勞工也是最多,他說,國家的發展在經濟,而經濟的基礎在勞工,目前失業率雖已降到3.7%,但這樣還是不夠,政府不僅要保障工作安全,更要創造更多、高值的就業機會。


  談到近期因勞基法造成的紛擾,朱立倫說,沒人希望處分資方或傷害勞方,無論勞基法或職安的勞檢,都應勞資政三方相互尊重,創造三贏。新北市將結合各都,籲請中央檢討、修正無法適用各行業的條文,不要因法令的不合理而影響勞資雙方。


 

外勞健檢管理辦法 預計下週前公告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廿七日臺北報導】刪除外勞每工作3年須出國1日後,為讓外勞應辦理定期健檢的時點更加明確,衛生福利部3月上旬預告修正「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正進行法制作業,預計下週公告實施。


  由於勞動部去年修法已變更接續聘僱之雇主聘僱許可期間,據衛福部所提修正草案,第五條明定健檢時程,於就服法105年11月5日修正生效後,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18、30個月應由雇主安排定期健檢。


  另草案第11條針對就服法修正後至健檢辦法修正前,未期滿接續聘僱者健檢時程由入國工作起算;修正後,健檢時程由聘僱許可生效日起算,同時為避免外勞短期內重複檢查,擬明定聘可生效滿6個月定期檢查若與最近一次檢查間隔未滿5個月,得免辦該次檢查。


  配合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雇主申請聘僱許可無須檢送健檢報告紙本,而應交由外勞自行留存,修正第7條部分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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