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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無違反法令證明 將全面線上申辦 9/15前為宣導期 可即時查詢進度、補件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十九日臺北報導】事業單位申請聘僱移工前,須依規定向縣市政府申請開立無違反法令證明,再據以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為落實無紙化政策,並提供快捷簡便的申請流程,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已建置「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線上申請系統」(https://cert.tycg.gov.tw/),即日起開通上線,未來進度查詢、資料補件甚至撤案均可透過網路完成,並可有效縮短審查時間。

 

9/16起 不再受理紙本案件
為讓雇主及仲介業者有足夠時間適應新的申辦系統,113年9月15日前訂為宣導期,勞動局在這期間將採紙本及線上雙軌方式收件;9月16日起不再受理紙本申請,提醒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特別留意。相關操作說明,可至申請系統頁面下載。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及第44條規定,雇主申請藍領外國人及中階技術人力,應向地方政府就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繳納勞工保險費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依規定舉辦勞資會議等事項,申請開具證明文件,即無違反法令證明書,據此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但聘僱移工從事家庭類工作、未聘僱本國勞工之自然人雇主與合夥人約定採比例分配盈餘,聘僱外國人從事海洋漁撈工作,以及未聘僱本國勞工之自然人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等情形則無須檢附。

 

多項同時審查 縮短作業時間
桃園市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表示,目前無違反法令證明係採紙本方式送件,所需審查的項目因涉及多個科室,需要逐項確認是否符合規定。未來全面線上申辦後,包含新、舊制勞工退休金、勞保費、職保費及勞資會議等業務,各業務單位可同時審核,預期將有效縮短審查時間,更能節省書函往返的時間。

 

初次使用系統 需先完成註冊
桃園市移工人數約有13萬6千人,位居各縣市之冠,其中製造業10萬6千餘人、營建工程業近8千2百人,勞動局每月受理無違反法令證明約6至700件。以目前的紙本方式,勞動局約需7至14個工作天完成審件,若文件不符、需要補件時則會再延長;採線上申辦後,可望縮短至7個工作天左右。勞動局提醒,事業單位首次登入,須先以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註冊並完成身份確認。若委託仲介辦理,亦可由業者申請帳號,協助委任的雇主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

 

同廠登或許可證 不可同時申請
需留意的是,若公司人員有異動,也應自行完成相關資訊交接事宜。另外,工廠申請時應輸入工廠登記證號,若該廠登或相關立案許可證已經申請,系統會顯示「審查中」,無法新申請。同時申請多個廠登時,則應分開申請。申請桃園市無違反法令證明應備文件,包括:勞資會議紀錄等文件影本(應檢附申請日前1年4次勞資會議紀錄與經主管機關同意勞資代表名冊及備查函)、工廠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其他雇主資格證明文件、無違反勞工法令切結書,若有委託仲介公司或他人代辦應有委託書。其他項目如勞退準備金、新制勞退單據,以及100人以上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措)施,由勞動局線上查核。若申請資料需要補件,將透過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勞動局提醒,應於指定期間補件完成,否則將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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