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30913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小組9/13開會 同意製造業承接增額5%不納入上限4成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三日臺北報導】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13日下午開會,同意經濟部提案,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5%員額,不計入原核配比率外,亦不納入總移工員額40%上限,亦即製造業移工總員額加國內承接達45%,另外建立製造業調整移工核配比率評估指標及機制,以及車體製造業、玻璃及其製品製造業等6行業調高核配比則下次討論。
鼓勵雇主承接在臺移工 外加配額
勞動部13日下午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37次會議。為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已於112年6月15日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新增製造業雇主承接國內製造業移工可額外增加5%名額,但合計原有3K5級比率、附加就業安定費額外取得EXTRA核配比率,總移工比率仍不得超過40%,以鼓勵雇主優先承接在臺移工,紓緩缺工需求。
勞保投保人數有限 申請意願低落
經濟部提案指出,國內廠商多屬中小企業,勞保投保人數有限,受限於總移工員額40%上限要求,導致廠商不易請國內承接增額5%移工,造成申請意願低落。經濟部指出,為協助製造業解決缺工,同時保障移工工作權益,減少接續聘僱移工人數激增所衍生之社會問題,建議透過國內承接取得之員額,除不計入原核配比率外,亦不納入總移工員額40%上限,以提高製造業雇主接續聘僱在臺移工之意願;惟為避免排擠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名額以不超過事業單位勞保投保人數5%為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會後說明,依現行規定製造業雇主經許可招募外國人,得自國外引進移工,或自國內承接其他雇主釋出之移工。經統計截至113年
5月止,公告於移工轉換雇主專區之製造業移工計有1萬1,187人;另有關新增製造業承接增額5%機制,已核准966家雇主,增額聘僱移工1,580人。
蘇裕國指出,考量目前製造業移工承接人數占轉換人數比例甚低,又目前全球景氣因素對不同製造業產生影響,部分內需型製造業者缺工情形應政策導引至承接國內移工,在不增加國內移工總額之前提下,紓緩個別雇主缺工,並可減少移工無法轉出而發生行蹤不明情形,為提高製造業雇主接續聘僱在臺移工之意願,會中委員同意經濟部提案,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5%員額,不計入原核配比率外,亦不納入總移工員額40%上限,該規定還需經修法程序。
妥善處理製造業調高核配提案
另外,針對勞動部提案,建立製造業調整移工核配比率評估指標及機制,以妥善評估及處理製造業各行業建議調升3K5級移工核配比率提案,規劃參考正面表列指標如依Extra機制已達上限之廠商比率、使用國內承接增額(5%)之廠商比率及進用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之情形,以及負面表列如辦理國內招募願意支付薪資水準、實施減班休息情形、資遣通報人數、移工失聯情形與職業災害發生情形。
6製造業要求調高移工核配比
還有前次與這次經濟部與工總提案有6個製造業要求調高核配比,分別是黏土建築材料不含紅磚製造業20%提高至25%、複合材料製造業20%提高至25%、車體製造業15%提高至20%、眼鏡製造業15%提高至20%、紅磚業25%提高至35%,以及玻璃及其製品製造業20%提高至25%,蘇裕國說,會在下次正式會議前,先召集勞、資對談,再提報諮詢小組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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