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30916 外國人請領老年給付 上半年7千餘件 死亡給付515人 逾7成申請遺屬年金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六日臺北報導】移工在台總數7月已達79萬3,544人,將破80萬人大關,其中符合參加勞工保險的產業移工超過55萬人。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統計,113年上半年參加勞保的外籍被保險人死亡有515人,其中符合申請遺屬年金的有398人,另我國引進移工超過30年,近年來請領老年給付案件持續升上,今年上半年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有7,086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83件,其中逾9成請領一次給付。勞動部說明,在適用勞基法行業從事工作的外籍移工依規定參加勞保,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之保險給付權益;外籍被保險人包括外籍移工、白領外國人、外籍配偶等。
勞保年改 政府逐年撥補
近年來,國人關切勞保改革議題,勞動部長何佩珊5月20日接任,她強調:「政府在,勞保不會倒。」為兌現總統政見,勞動部於114年度預算中持續編列1,200億元撥補勞工保險基金,加上疫後特別預算300億元,六年來累計撥補總金額達3,870億元。透過多元投資與撥補措施,勞保基金水位已增長至1兆952億元,確保基金穩健運作。
依據勞保條例第63條規定,98年進入職場的勞保被保險人,無法選擇1次金給付,僅能申請年金,除非98年以前曾投保勞工保險,該規定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一體適用。根據資料,113年1至6月參加勞保的外籍被保險人死亡人數有515人,其中符合申請一次金的有117件,請領遺屬年金件數398件。勞保局說,遺屬年金案件,如匯至國外金融機構方式領取死亡給付時,須自行負擔國外匯費,並自應領取之死亡給付金額中扣除,領取遺屬年金給付者按月自給付金額中扣除。
98年之前參加勞保 可選一次金
勞保局指出,參加勞工保險之外籍被保險人,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1.5個月至3個月不等,113年1至6月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有5,010件,其給付金額新台幣450,640,234元,平均1件獲得約8萬9,948元。由於我國自78年10月28日正式合法引進移工,移工來台工作已逾30年,已有不少移工符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資格,根據勞保局統計,113年1至6月外籍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案件共有7,086件,其中一次金件數有6,686件,平均請領金額為5萬3,327元;請領年金有400件,請領總金額40,229,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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