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31028 民團反多元陪伴適用責任制要求撤回 多元陪伴照顧計畫 勞動部指獲多方認同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月廿八日臺北報導】TIWA、婦女新知等民間團體28日於立院前召開記者會,質疑勞動部上週公告的多元陪伴計畫與民間討論不足,也反對讓多元陪伴移工適用責任制,提出撤回相關公告並召集利害關係人討論等訴求。勞動部回應計畫已獲多方代表認同,另因工作性質需彈性安排,已經勞資基準諮詢會議同意,多元陪伴移工適用責任制。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專員翁倩文指出,今年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就服法第46條,80歲以上長者聘僱外籍看護免評,並表示在本會期完成二、三讀修法。
多個團體未受邀討論 計畫不透明
而執政黨的回應是提出讓民眾自費聘僱「鐘點移工」的「多元陪伴照顧試辦計畫」,但研擬期間僅開2次徵詢會議,多個身心障礙者、移工和人權團體都沒有受邀。勞動部卻在21號預告多元陪伴的相關規範,並將計畫的陪伴照顧移工納入適用《勞基法》84條之1(俗稱責任制),認為計畫粗糙,要求勞動部與民間團體對話。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則指出,照顧工作具有特殊性,除了需要專業訓練與輔助工具,也需要穩定的支持體系;而家庭看護移工承擔起部分長照需求,但缺乏相關支持,工時、工資等仍缺乏保障。她指出若再擴大開放,只是導致移工和雇主家庭更多的衝突和無助,而多元陪伴計畫則未能兼顧照顧需求和人權問題。她呼籲國民黨收回提案,監督長照改革,執政黨也應依實際數據,規劃後續政策。
照顧應公共化 非丟給私人市場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秘書長黃姿華指出,家庭看護工向雇主請假易生摩擦,因為難以找到同樣的替代方案,原因是公共照顧的停滯,國民兩黨既不願改善家庭看護工條件,也不願意跟長照接軌。她也認為勞動部提出的多元陪伴計畫,仍是回歸自費模式,又適用勞基法84條之1,除了剝削移工,也影響本國人照顧工作。 民團並不反對由機構聘僱移工,但目前的試辦計畫如同廉價的到宅服務,且又推給個別家庭自己承擔,相關部會應適切回應,提供公共照顧支持。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指出,試辦計畫擬定的服務範圍對身心障礙者認識不足,費用計算等細節也不清楚,要求勞動部暫停,邀集利害關係人討論,並與長照司、社家署合作,確保身心障礙者權利和服務品質,也同時呼籲撤回多元陪伴移工適用84條之1的預告。
身障者自費聘僱 自立資源受限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則分享自身遭遇的困境,他從高中就開始聘請移工,至今已有自己的家庭也不能脫離其協助;移工因協助他長期睡眠不足,放假時也仍擔心他的身體狀況,而劉于濟則為無法讓提供更多休假時間內疚。但他認為,這樣的兩難源於政策問題,如使用喘息服務,卻只能待在家中;也因為有聘僱移工,不能使用政府的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然而移工是自費聘僱,並未佔據政府資源。政策離真實需求有距離,未能給予更多支持。
對公民團體的訴求,勞動部表示多元陪伴計畫主要是針對臨時有短期人力需求或術後陪伴需求者,在現有長照和家庭看護移工以外的另一個選擇。為妥善規劃可行方式,已3次邀請勞資政學社會團體代表討論,包括衛福部、專家學者、長照居服團體和數個移工團體,均支持試辦計畫,認為可回應多元照顧需求。
一對多服務 需有調度彈性
勞動部也會再廣泛徵詢意見,預定今年年底前開辦。另外針對勞動權益部分,因工作性質必須一對多服務,進入不同家庭,其工作型態具有相當的間歇性,而例假亦需彈性安排。此外,為提供不同長短服務時數,工作時間安排、調度及交通轉場皆需有彈性,因此經9月勞動基準諮詢會議同意適用84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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