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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 / 1060331新聞稿_105年工廠營運校正 小型規模佔7成、清明、兒童節國定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假

經濟部105年針對全國8萬8,632家登記工廠辦理全國工廠校正及營運調查,其中包含補辦臨時工廠登記4,400餘家,校正後營運中有8萬3,532家。統計處分析,營運中的工廠家數,以小型工廠佔69.9%最多,共計5萬8,430 家,而其所在地區以新北市1萬8,252 家以及台中市1萬6,955家最多,分別佔21.9%及20.3%,桃園市以1萬298 家,佔12.3%居第三位;但與103年比較,台中市、彰化縣家數增加476 家及391 家為最多。


  此次調查亦發現製造業從業員工人數呈現穩定成長,104年底員工人數為270.1 萬人,較103 年增加4.1 萬人,近三年均為正成長,其中以中型工廠(20人至199人) 118.4 萬人,佔43.8%最多,其次為大型工廠(200人以上) 112.4 萬人佔41.6 %,而小型工廠(員工未滿20人)雖家數佔將近七成,但員工人數僅有39.2 萬人,約14.5%。


  前述員工人數,包含工廠所聘僱的本、外籍勞工以及臨時人員,但排除派遣工。


  各行業別聘僱員工人數,前三名分別為電子零組件業的59.2 萬人,金屬製品業33.9 萬人,及機械設備業25.4 萬人。與103年相較,以金屬製品業增加1.4 萬人及食品業增加1.1萬人最多。電腦電子及光學業減少1.4 萬人,主要受到高階智慧型行動裝置及數位相機市場萎縮影響。


  至於在國內經營面臨的困難,接受調查的8萬3千多家工廠中,53.6%沒有問題,但也有超過二成反映「缺人」,共計1萬8,506家,以金屬製品製造業4,547家、機械設備製造業2,926家及塑膠製品製造業1,540家最多。


  此外,反映「缺人」的製造業人數規模,以員工人數19人以下的最多,有1萬1,059家,反觀200人以上的大型企業則僅有700家。


  此份調查結果係於去年年中進行實地調查,對象為104年底前完成工廠登記以及補辦臨時登記的製造業,並採全查方式進行。


 

清明、兒童節國定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假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卅一日臺北報導】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提醒,修正後的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皆為國定假日,雇主若請勞工當日上班,依法應加倍發給工資;勞資雙方若協商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則4月3日、4月4日當天就成為一般出勤日,當日出勤則沒有工資加給問題,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但事業單位應事先公布調整後的休假,避免爭議。


  兒童節為4月4日,清明節會隨節氣而變動,今年落在4月4日,與兒童節同一天,依內政部所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


此外,按日或按時計薪的部分工時勞工,雖工作態樣不一,也同樣適用勞基法休假規定,凡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違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主管機關並得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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