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31218 加速綠能轉型 籲擴大產創條例補助範圍 納入再生能源發電儲能設備 產業連署響應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十八日臺北報導】因應半導體、AI等高科技產業蓬勃發展所增加的用電需求,並促進企業加速綠電轉型,綠色和平12月18日偕同立委及產業界代表,呼籲經濟部將「再生能源自用發電和儲能設備」,納入《產業創新條例》補助範圍。綠色和平已發起連署,獲得多個產業公、協會支持響應,除擴大投資抵減項目外,民間團體也建議簡化申請流程,讓更多企業參與。
綠色和平主任忻儀表示,經濟部10月預告產創條例修法草案,其中第10-1條新增AI及節能減碳為抵減項目,民間團體樂見政府將能源與減碳相關項目納入投抵範圍,然而目前臺灣能源面臨包含綠電不足、價格高昂等困境,呼籲政府藉由完善的政策工具,鼓勵企業自發性投入再生能源自用發電和儲能設施的建置,降低企業投資綠電的門檻。
租稅優惠 引導傳產投資綠電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資深專案經理黃品涵說,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各部會須在今年底提出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草案,以及各部門2026至2030年的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工作會議,也要求各部會盤點法規調適、政策工具,以對應減碳目標。
黃品涵指出,產創條例的申請者涵蓋臺灣許多傳統產業和中小企業,若能增加「綠電自發自用」為租稅抵免的適用項目之一,不僅能貢獻國家減碳目標,更能幫助企業有效達成使用綠電的需求。
中華民國再生能源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監事王翊愷提到,國家能源政策原訂2025年再生能源佔比須達到20%的目標,若缺乏相關補助,目標將會不斷延後。基於產創條例立法精神,補助自用發電設備及儲能設備,將可改善產業環境與提升競爭力。
連署進行中 立委將提修法
對於民間團體呼籲,包含藍、綠兩黨均有立委表態提出修法。賴瑞隆指出,產創條例部分內容年底將要停止適用,因此修法有急迫性,他和與陳素月、沈伯洋等人提案將企業投資人工智慧及節能減碳成本納入優惠項目,有助於更多企業加入投資節能減碳的行列,團體的訴求也可望能透過這次修法的動議或決議處理,若行政院提案來不及,可以先審查委員的提案,盼朝野合作,爭取在這會期內三讀通過。
立委鄭正鈐表示,儲能設備可有效應對綠能發電的不穩定性並提高綠電比例,他將提出產創條例修正草案,通過抵稅政策鼓勵企業投資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和儲能設備,推動綠色轉型。
綠色和平也提到,既有的產創條例申請資格、條件與過程較難以讓企業理解,容易導致申請困難,為鼓勵業者投入創新研究,政府應簡化申請規範與過程,並提供整合後的諮詢窗口,以鼓勵更多企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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