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 / 1060321新聞稿未足額提撥勞退舊制 59家企業開罰補助企業辦理友善措施 即日起受理申請
105年是首次執行《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提撥退休準備金差額規定,已經有9成3企業繳納完畢,未繳企業中已有59家被罰;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106年度需提撥退休準備金差額者,各縣市目前已發函提醒各勞退舊制須提繳單位,應儘速於3月底前補足,自4月起將由各地方主管機關加強查核。
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增訂雇主應於每年年底檢視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之勞工所需退休金,並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違反者,依法可處新臺幣9萬元至45萬元罰鍰。
孫碧霞說明,雇主未補足,依法將處9萬元至45萬元,地方政府針對第一次未補足多數企業是罰9萬元,目前只有高雄市針對未足額提撥企業是罰18萬元。
據了解,被裁罰企業大多是未予理會地方政府,或是說明顯見不合理者,截至106年3月17日止,已開罰59家,以北市開罰17家最多,新北市16家、桃園市6家、台中市5家,新竹市與嘉義市各3家,基隆市、高雄市與竹科各2家,苗栗、台南市與宜蘭各1家。
孫碧霞指出,去年開罰46家,其中12家已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46家違法企業有一半名單已對外公布,另約有7、8家企業提起訴願,多數認為預估的金額沒有這樣多,不過至今還未有勝訴的個案。
105年度首次執行全年度事業單位提撥退休準備金達2,265億元,較104年提撥836億元,增加1,429億元。勞動部另不定期邀集地方政府召開查核會議,由地方政府於105年主動發文通知轄內事業單位提撥差額,計通知3萬5,106家。
孫碧霞指出,自105年4月起,針對未補足差額之事業單位發函催繳並請其陳述意見,截至105年底累計發函催繳2萬9,844家,經輔導及查核,已符合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足額提撥規定事業單位達11萬5千家,約佔全部舊制事業單位12萬3千家的93.22%。經地方政府輔導後仍未依規定補足差額者,自7月起開始裁處截至12月底,累計已裁罰46家。
補助企業辦理友善措施 即日起受理申請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廿一日臺北報導】企業辦理員工關懷協助課程、員工紓壓課程,或是提供友善家庭措施及設置兒童臨時照顧空間等,勞動部都有補助,每項措施補助額度自3萬元至20萬元不等;勞動部表示,106年「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分2次申請,第1次受理時間至3月31日止,第2次受理時間預計自5月1日至6月30日止,事業單位可提早規劃準備。
勞動部指出,為鼓勵事業單位建立友善職場,補助事業單位辦理各種工作生活平衡措施,自103年開辦至105年止,共有524家次事業單位獲得補助。
勞動部說明,「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辦理目的,係為鼓勵事業單位推動優於法令的友善措施,例如為紓解員工身心壓力、同理心及助人技巧等員工關懷課程、補助事業單位在公司內設置兒童或長者臨時照顧空間、辦理親職教育、新手爸媽育兒講座、創意家庭日等友善家庭措施。
106年度補助即日起受理申請,補助計畫採線上系統申請,詳細內容請至「工作生活平衡網」瀏覽查詢(http://wlb.mol.gov.tw),諮詢電話:02-2369-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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