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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30208 碳費制度上路 自主減量計畫申請起跑 6月底前申請 才有機會適用優惠費率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二月八日臺北報導】碳費制度於今年上路,依據「碳費收費辦法」的規定,碳費徵收對象明年5月就要依今年全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並繳交碳費,在今年6月30日以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才可適用優惠費率。環境部8日說明,目前已經開始正式受理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徵收對象可至線上平臺填報資料後向環境部發文提出申請。

 

線上平臺填報 再發文提申請
環境部表示,經調查約有8成的徵收對象有意願提出2030年的指定減量目標與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以適用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50元或100元的優惠費率。依「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規定,事業必須要在今(2025)年6月底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在2026年申報繳納2025年的碳費時,才有機會適用優惠費率。環境部為協助徵收對象順利銜接碳費制度,陸續辦理12場的自主減量計畫說明會(包含與經濟部共同舉辦),各界熱烈報名參加,現場及線上參與人次近四千人。

 

目前已開始正式受理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徵收對象請先至「碳費徵收系統管理平台」(https://carbonfee.moenv.gov.tw/)申請帳號開通,並於該平台填報上傳自主減量計畫相關資料後,再發文向環境部提出申請。
環境部表示,為辦理自主減量計畫審查,將邀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組成審查小組,必要時得遴聘專家學者協助,並於3個月內將審查結果做成准駁之決定。

 

產創條例增節能減碳為投資抵減
另為進一步減輕徵收對象執行自主減量計畫的投資負擔,經濟部也於「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節能減碳為投資抵減項目,並啟動相關輔導機制,提供產業專業技術諮詢及輔導,協助產業申請自主減量計畫,爭取適用優惠費率,以降低碳費徵收對我國產業的影響,確保在達成實質減量的同時,兼顧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最後,若徵收對象對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有任何疑問,請撥打減碳專線(02)2322-2050,或以電子信箱netzero@moenv.gov.tw來信詢問。

 

【對雇主的優缺影響​】

一、徵收碳費是以減量為目的,費率審議會已確認對物價影響不明顯,且會被徵收碳費的500家工廠可依日前公布碳費收費辦法等三項子法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適用優惠費率。
二、碳費視為綜合損益表中的營業成本項。
三、目前推估收費對象約500 家工廠隸屬281 家企業,不過仍要強調,減碳不只是大型業者的責任,後續會逐步擴大碳費徵收對象,時程需要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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