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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30218 製造業國內承接5% 累計核准2千餘名 經濟部指勞保人數有限 致申請意願低落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十八日臺北報導】為鼓勵製造業優先承接在台待轉換製造工,勞動部自112年起額外給予5%配額,同時給予多項優惠措施包括,該5%名額不須接受定期查核,期滿後不限制雇主國外引進或在台承接,截至113年底,核准件數共1 ,682件、累計核准聘僱人數共2,448人。

 

增額5%不納入定期查核
勞動部112年6月17日起推動「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5%彈性機制」,增額5%機制只適用製造業,製造業雇主以國內增額5%彈性機制接續聘僱國內製造業移工,應具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核發的資格認定函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求才證明書等資格文件,除可透過雙方合意或三方合意方式申請接續聘僱移工外,也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登記及接續聘僱移工。勞動部說明,製造業增額5%機制、原有3K5級比率及附加就業安定費取得EXTRA核配比率三者合計,仍不得超過雇主申請當月前2 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40%。製造業雇主需先確認廠內是否有可承接名額,避免誤用該項制度而超額接續聘僱移工。

 

根據統計,自112年6月17日實施以來,截至113年12月底,申請件數有2,378件、核准件數1,682件,部分申請案件因為超額申請被駁回,累計核准聘僱人數共2,448人。由於當年預估1年約平均承接3千人,不過,實施1年半時間,承接人數未破3千人。
 經濟部去年就向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提出,國內廠商多屬中小企業,勞保投保人數有限,受限於總移工員額40%上限要求,導致廠商不易申請國內承接增額5%移工,致造成申請意願低落,希望將5%配額改為不計入原核配比率外,亦不納入總移工員額40%上限。

 

近日修法 5%不計入原核配比率
經會議討論,考量目前製造業移工承接人數占轉換人數比例甚低,又目前全球景氣因素對不同製造業產生影響,部分內需型製造業者缺工情形應政策導引至承接國內移工,在不增加國內移工總額之前提下,紓緩個別雇主缺工,並可減少移工無法轉出而發生行蹤不明情形,為提高製造業雇主接續聘僱在臺移工之意願,會中委員同意經濟部提案,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5%員額,不計入原核配比率外,亦不納入總移工員額40%上限。

 

【對雇主的優缺影響​】

製造業移工總員額加國內承接最高可達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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