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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60203新聞稿 基本工資調漲 外勞來源國盼家庭類比照

自106年元旦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的產業外勞基本工資調整至每月2萬1,009元,較原先工資調升1,001元,調幅5%,但是家庭類外勞月薪則維持每月1萬7,000元,對此,部分外勞來源國政府希望再提高家庭類外勞薪資,如越南提出調升5%、印尼則是調至1萬9,000元。勞動部表示,家庭類外勞薪資才調漲,會提雙邊會議討論。


  在基本工資多年停留在1萬5,840元的時期,家庭類外勞雖不適用勞基法,但是其契約薪資一直是比照基本工資,但前勞委會主委盧天麟在民國97年將基本工資調高至每月1萬7,280元,當時為降低整體對產業、社會的影響,把外勞膳宿費收費參考上限調高至新台幣5,000元。


  同時基於照顧病患家庭的立場,將家庭類外勞排除在調漲適用範圍;自此以後,產業外勞薪資與家庭類外勞就脫鉤,隨基本工資一路調升,兩者薪資差距越來越大。


  在基本工資104年7月1日起調至20,008元後,印尼及菲律賓政府片面自104年7月1日起調整家事勞工薪資至1萬7,500元,若是契約上薪資未達1萬7,500元將不予同意,形同強迫雇主加薪,雖然當時勞動部已在研議家庭類外勞調薪方案,但是未掌握先機,淪為被迫談判,當時的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也多次親赴印尼與菲律賓駐台代表處溝通。


  最後勞動部104年8月28日上午與印、菲、泰、越四國舉行多邊會議,由前勞動部次長郝鳳鳴主持,自104年9月1日起所有新聘的家事外勞,由每月1萬5,840元統一調升至1萬7,000元,加薪1,160元、漲幅7.3%;為避免聘僱外勞的經濟弱勢家庭負擔加重,同時將對低收入戶家庭其每月就業安定費由600元降至100元,中低收入家庭則由1,200元降至700元。


  隨著106年基本工資再度調漲,家事移工薪資也成為各國關切的議題。勞動部表示,家庭類外勞薪資調整要合理,同時須考量雇主經濟負擔,且家事外勞均由雇主免費提供膳宿,都必須一起考量,該議題將會在雙邊會議上討論。


 

85歲輕度老人聘外勞 勞動部2月底檢討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三日臺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去年12月提案表示,開放輕中度失能老人用外勞,造成外勞市場逆選擇,已經出現重度身障者找不到外勞照顧,國內家事服務員的工作也被取代,要求3個月內完成檢討,對此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表示,會配合長照2.0政策,2月底會找相關團體、部會研商,該政策是取消還是保留尚未定案。


  據了解,85歲輕度失能老人聘外勞僅734名,同時長照2.0今年上路,若長照有能力照顧,為避免被說阻礙長照2.0發展,85歲輕度失能老人聘外勞制度取消機率是很大的。


  勞動部104年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就能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立委吳玉琴105年12月1日在立法院審查勞動部預算時表示,這項政策實為錯誤,將會影響長照2.0推動,且排擠本國家事服務員工作,也造成外勞挑工,因此她凍結外國人聘雇許可業務預算7,921.5萬元之1/12(約660萬元),其解凍條件為勞動部須於3個月內研議修法並提書面報告。


  吳玉琴要求3個月期限將會在今年2月底到期,2月17日立法院就開議,因此勞動部會在2月底前完成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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