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 / 1070801新聞稿_桃園市外勞管理僱用宣導 擴大至九場、凡受僱滿六個月 男女均可申請育嬰留停
為增進事業單位對法令的瞭解,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今年擴大辦理僱用外籍勞工法令宣導會,共計規劃九場次,協助事業單位提升外勞管理績效。由於近期外勞宿舍議題受到高度關注,今年特別新增外勞生活管理及實務案例及消防相關法令等內容,使事業單位對相關內容有更進一步認識。
第一場已於7月31日結束,後續8月至10月另將規劃八場,其中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場,訂於8月7日、8月28日、10月4日於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勞工育樂中心進行。照顧服務機構部分,訂於8月14日、9月18日辦理兩場次,於桃園市婦女館、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進行。另針對聘用外勞的事業單位,於8月23日、9月11日及9月25日辦理三場次,於桃園市南區青年活動中心、勞工育樂中心進行。
勞動局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止,桃園市外籍勞工已達11萬2,315人,為全台人數最多的縣市,其中有高達八成以上屬於產業類工作。為使雇主對外勞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減少勞資關係對立,並提升仲介公司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專業能力,特別將宣導會擴大為9場次,建立勞資政三方良好互動的溝通橋樑。
勞動局表示,今年規劃內容除就業服務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外,另增加消防相關法令、外勞生活管理及常見實務案例檢討等內容,邀請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榮德、桃園市第三救災救護大隊長賴志忠以及包含各領域專家代表進行專題討論。
各場次預計開放130個名額,受理至額滿為止。有關各場次各場次內容及報名事宜,可上網:https://107coa.weebly.com或https://www.beclass.com/rid=213eedf5b3b133172bf7查詢。
凡受僱滿六個月 男女均可申請育嬰留停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一日台北報導】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負擔幼兒照顧責任主要落在女性身上,根據勞保局統計,男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比例有逐年提升的情形,但仍然只佔全部的17.7%,也就是說,有八成以上的申請者都是媽媽。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非女性專利,只要符合資格,爸爸也能申請。
勞工局長許秀能表示,目前家庭型態大多以雙薪為主,站在性別平等的角度,男性應該多分擔家庭照顧責任,期待有越來越多的男性,願意突破傳統,嘗試擔任家庭照顧者的角色。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在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可向雇主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在申請期間亦可依據就業保險法規定申請相關津貼,以紓緩停薪期間的經濟壓力。勞工局鼓勵育有未滿3歲子女的爸爸們,可以利用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共同分擔家庭照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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