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70828新聞稿_菲律賓推續聘自願保險 費用約6600元、新北提四對策 促進青年、中高齡再就業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廿八日臺北報導】日前菲方公布「期滿續聘菲律賓勞工自願保險計畫」,適用對象包括由原雇主續聘以及由新雇主接續聘僱的菲律賓勞工,自九月起正式實施。為使仲介業者了解該保險計畫內容,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日前邀集國內仲介業者進行說明,其中保險費用部分,約為美金216元,折合新臺幣約6600元;目前經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有三家,分別為Paramount Life and General Insurance Corp.、Philippine Charter Insurance Corp.、United Coconut Planter’s Life Assurance Corp.等三家,均為菲律賓保險公司。
此外,雇主亦可直接聯繫保險委員會,網址:www.insurance.gov.ph,電話:5238461~70,查詢合格的保險公司名單。
當天與會仲介業者反映,相較於印尼,菲律賓的保險費用高出三倍之多,且目前只有國外的保險公司有承保資格,對此菲勞中心主任西薩說明,仲介可以與臺灣保險公司洽談,如果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保險計畫,且提出更低的保險費用,都歡迎將名單提供給辦事處。
根據菲律賓RA 8042法規的第37-A章節,主要保險範圍包括有:意外死亡,保險受益人可獲至少美金15000元理賠;自然死亡,可獲至少10000元美金理賠;永久失能,至少7500元美金理賠,其他包括終止契約的遣返費用、在海外工作國家於訴訟期間的生活津貼,以及勞工不幸身故的後續處置等。
西薩表示,保險方案實施初期,「鼓勵」雇主負擔保險費,特別是從事家事工作者多不具有勞保身份,這可能是許多菲勞唯一享有的保障,且菲勞表現良好,雇主才願意繼續聘用,基此,MECO鼓勵雇主給予菲勞更完善的保障。
此外,即使產業外勞已有勞保保障,或雇主已替家事外勞投保30萬元意外險,菲方立場仍希望雇主替菲勞增加這項保險內容,也能有效降低勞工發生意外後的處理成本。
不過有仲介業者認為,現階段臺灣並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作這樣的保險內容,建議輸出國可以一次收滿12年的海外保險費,待返國後再依實際工作期間退費,減少無法返國續保的不便。業者並強調,臺灣刪除三年期滿須出國一日規定後,實際上外勞才是最大的受益者,既然外勞及其母國親屬是保險的受益人,應由勞工本人自行負擔保險費用較合理。
新北提四對策促進青年、中高齡再就業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廿八日臺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8月28日市政會議提出「就業@新北」專題報告,針對就業服務、青年、中高齡及身障者就業等問題提出對策。勞工局長許秀能表示,過去就業服務據點中央、地方事權不統一,民眾忙於奔波,自105年全面接辦中央的三重、新店、板橋三據點後,陸續加碼成立新莊、汐止、淡水三站,將轄內的就服據點擴增至25處,同時透過外展服務員主動深入地方開發職缺、訪視隱性失業者,服務項目及年度服務量均大幅成長。
針對青年失業問題,透過「初次尋職青年就業服務」、「非典型勞動青年轉正職」、「役男役前職訓」及「自造者嘉年華及創意分享空間」等方案,提升青年求職準備力。106年新北市青年失業率9.4%、107上半年降至7.8%。
許秀能指出,中高齡因年齡歧視、職場環境不友善、體力健康問題而提早退離職場,今年成立全國首創的中高齡者職場續航中心,提供雇主與在職中高齡勞工整合式的服務平臺,協助排除就業障礙、提升續航力,讓中高齡勞工續留職場;另外也開發部分工時職缺,提供相關就業促進津貼協助重返職場,有效增加10萬8,000人就業,勞動參與率提升3.4%。
為排除身障者就業障礙,勞工局成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中心」,採單一窗口客製化、全程陪伴的方式,協助身障者就業,輔導轄內企業進用身障者達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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