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70914新聞稿高溫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 職安署近期修正廢勞基法與訂國定假日法 第二階段公投連署未達標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四日臺北報導】勞動部職安署14日召開會議研商修正「高氣溫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配合法規與參考歐美、日本等國外作法,再彙整職安衛醫師等意見,如提供適當陰涼場所休息、教育訓練、熱傷害等症狀與如何緊急處理等,將盡速公告最新版本「高氣溫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供各界參考使用。
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等14日前往勞動部爭取高溫假,要求應避免機坪人員以及郵差等戶外工作者發生熱傷害,且在高溫假相關法制確立以前,應對航太產業進行全面專案勞檢,由航太產工陪同監督。
勞團表示,到目前為止,仍然看不到針對高溫修法、甚至立法進度寥寥可數,僅有勞動部職安署邀請航太產工和各航空業者,針對飛機維修人員的熱傷害問題於9月14日召開「強化航空器修護作業高氣溫危害預防」研商會議。工會團體認為,光是這場會議並不夠,僅在現有《職安法》的架構下討論,對雇主沒有更嚴格的規範,對勞工也沒有更明確的保障。
勞團強調,熱傷害的高風險族群不只有飛機維修人員,還有郵差、清潔隊員、送貨員等許許多多戶外工作者,如何預防熱傷害不應該只限於飛機維修人員,其他產業的受雇者也需要更多的保障。另外,現行《職安法》對飛機維修人員和各類工作者的高溫防護並不足夠,受雇者需要的是更制度性的保障,有熱傷害發生之虞時應可停止工作等。
勞團呼籲,不應將勞動檢查法中的勞檢時需通知「工會」,只用一紙函釋就片面限縮解釋成「企業工會」,排除航太產工陪同勞檢、監督僱主,此舉將讓許多沒有工會的勞工、工會被資方把持的勞工沒辦法得到應有的保障。
針對高溫假一事,勞動部職安署技正劉約瑟回應表示,目前各方意見分歧,勞動部仍須審慎評估,目前期盼雇主能夠落實熱危害相關措施,減少勞工發生熱疾病的情況。根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之6條,勞工於在夏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雇主應視天候狀況採取降低作業場所的溫度、調整作業時間等危害預防措施,若雇主經限期沒有改善,可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劉約瑟指出,現階段積極研商訂定「戶外高氣溫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同時也在今天早上邀請專家、學者共同開會研議,經過討論、修正後,預計最快1個月內可發布,屆時事業單位除了法令規定、設施規則之外,還可依據預防指引針對每個行業不同特性,採取相關預防措施。
廢勞基法與訂國定假日法第二階段公投連署未達標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四日臺北報導】勞權公投聯盟14日上午到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公布第二階段的連署結果,第一案「國定假日法」共連署8萬7,280份,第二案「廢除過勞勞基法」連署9萬4,650份,皆未達連署門檻28萬份,確定無法通過。
勞基法修正案107年1月三讀通過,3月上路,多個勞工團體組成「勞權公投聯盟」,因不滿勞基法修正,於1月底提出兩項公投提案,盼能廢除勞基法修正案,並制訂國定假日法,保障勞工跟軍公教每年不少於19天的國定假日。
勞權公投聯盟成員陳素香表示,很遺憾經過6個月的第二階段連署,並未達到目標,他們會繼續戰鬥下去;她認為,第二階段雖並未達標但他們沒有輸,這是史上首次全台有這麼多勞工關心勞基法修惡問題,這是一場成功的勞工教育。
在活動現場,勞團燒毀一部分的連署書,剩下的連署書稍晚也會一併用水銷毀,不會讓連署民眾個資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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