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71009新聞稿_業者批服務項目增多 收費卻17年未改職災保險法草案年底出爐 規劃提高投保薪資上限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九日臺北報導】勞動部預告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目前在國發會平台已有54則回應,多數關心草案中將「期滿續聘」與「期滿轉換」納入就業服務事項業務,承辦費用包含在服務費中,不得額外收費,反映意見指出,收費標準17年未改,外勞期滿續聘或期滿轉出,增加更多業務服務項目,加重業者營運成本,現又要將這些增加的項日納入就業服務事項,無法收費,讓業者經營更加雪上加霜。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60天,將於11月19日截止;勞動部指出,草案中將「期滿續聘」與「期滿轉換」納入就業服務事項業務,仲介為外勞辦理續聘或是轉聘,其費用包含在每月1,500元服務費之內,不可再向外勞收取額外費用,對於續聘原雇主或是承接的新雇主則可以收取「登記介紹費」(1個月薪資)與服務費。
國發會眾開講平台已有54則回應,民眾反映指出,近年來政府逐年將基本工資從1萬5,840元調高到明年的2萬3,100元,物價指數也不斷上漲,私立就服機構向外籍勞工收取的服務費17年卻從未調漲,外勞期滿續聘及期滿轉換業務,明明就是新增業務,卻又要強行列入法定就業服務項目。
17年來人力仲介的收費標準均無改變,但國內的各項經濟指標,如基本工資就漲了約40%,消費者物價指數漲了的20%,更在就服法52條修法後,外勞期滿續聘或期滿轉出,增加的更多業務服務項目,不得不增加人力,來因應服務量的大增,這些都加重業者營運成本。
有民眾提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實際提供的服務項目跟內容早已遠高於可合法收取的法定服務費,列印文件-外勞簽署-雇主用印-主管機關送件-取件-辦件…環環相扣的諸多繁雜的行政作業流程,是諸多的人力仲介業在撐著國內近70萬外籍勞工聘僱與管理工作,協調著這一塊土地對外勞文化的接納與維護社會社區的安定,長期的失衡會導致服務品質下降或非法對待案例增加,也會增加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與外勞間的爭議,或造成司法訴訟資源的浪費,為平衡市場,中央主管機關既然法定服務項目增加,法定服務費理當增加。
職災保險法草案年底出爐 規劃提高投保薪資上限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九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日前完成職災保險單獨立法5場研商工作坊會議,初步共識,成立公司行號或有稅籍的事業單位強制加保,有一定雇主的受雇勞工將提高投保薪資上限,由現行4萬5,800元提高到15萬元,另對於自然人雇主(如家事外勞雇主)可自願加入職保;草案預計年底出爐,108年6月底前送行政院。
目前職災保險和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合併收費,保費全由雇主負擔,各行業費率不同,全體行業平均為0.21%。職災保險和勞保相同,現行僅強制5人以上企業納保,若勞工發生職災可申請職災給付,雇主應負擔的職災補償也可由職災給付中抵充,額度不足再由雇主補充。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表示,已邀勞資團體、學者等開過5場研商工作坊,初步達成共識包括為了擴大保障,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將與勞保普通事故脫鉤,由現行4萬5,800元往上調高,有學者建議比照新制勞退提繳分級表,提高到15萬元,也有建議應涵蓋9成勞工,依新制勞退估上限約7萬2,800元;另對於職業工會、特定身分勞工其職災投保薪資則規範在基本工資以上、4萬5,800元以下區間。
鄧明斌說,職災保險未來也會擴大到所有事業單位都須投保,若是自然人雇主則屬於自願加保,將會設計簡易加保機制,讓勞工可以透過便利商店繳費,至於應加保而未保的罰則,他說工作坊並未討論,但未來應會處罰雇主應繳未繳的保費數倍,再加上雇主應付的給付。設計也會比照現行做法,由勞保局先給付給勞工,再由勞保局向雇主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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