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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71227新聞稿_越南觀光客集體脫逃 移民署已查獲3名、立委提案小費列工資 勞動部:審慎評估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廿七日臺北報導】日前越南旅客152人循「觀宏專案」團體旅遊管道來臺,其中148人集體脫逃引起社會重大矚目,對此內政部已責成移民署、警政署成立聯合查緝專案,加強查緝脫團越南在臺旅客行蹤,移民署已於26日查獲3名脫團旅客,其餘脫團旅客持續循線追查中。


經清查152名脫團越南旅客中,1人未失聯,另有3人自行出境,其餘148人失聯在臺對象中,26日分別在嘉義縣、彰化縣、新竹縣等地,循線查獲3名越南籍脫團旅客。為持續追查其餘脫團旅客,並查出協助載運、容留或安排工作的集團共犯,移民署各區大隊各專勤隊持續就犯案手法、已知涉嫌人、車及地區等事證全力查緝。  針對3名已查獲脫團旅客,移民署已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就業服務法調查中,將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


立委王育敏12月27日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勞動部表示,非法容留外國人工作案件,從98年的152案,增加到105年390案,聘僱未經許可外國人案件,則由582案暴增到1563案,外勞查察員人數已增加到274名,關切就業服務法罰則是否過輕?


勞發署長黃秋桂指出,非法工作已是國安問題,目前是由包含移民署、警政署在內的國安團隊進行查緝,勞動部除鼓勵民眾檢舉外,針對查緝單位也有編列查緝獎金。王育敏認為,勞動部一旦縱容非法在台,對本國勞工就業會是一大威脅,呼籲勞動部加強查察,且須有更加雷厲風行的手段。


立委林德福表示,過去對陸客來台有諸多要求,但政府現在卻大開國門,讓東南亞旅客在一定天數內免簽來台,除了非法打工,有些甚至在台從事賣淫,如果傳染愛滋還會有防疫漏洞,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這個部分會通盤做檢討。 

立委提案小費列工資 勞動部:審慎評估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廿七日臺北報導】民眾至銷售商品、餐廳用餐,有時會被加收5%-10%左右的服務費,但有立委質疑,服務費已經成為商品售價一部分,但雇主卻未必會分給員工。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2月27日審查由立委陳宜民、蔣乃辛等人所提勞動基準法第二條修正草案,將服務費、清潔費明定為工資的一部分。勞動部認為,若將特定名目名列在條文當中,可能使雇主規避法定義務,對勞工不見得有益。當天協商後決議提案及修正動議保留送院會協商,並請勞動部加強宣導,凝聚社會共識。


勞動部表示,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所定工資,無論雇主給付名目為何,只要勞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均屬之,其內容是以概括性定義的方式規範,因此如採正面表列或是列舉方式,將特定項目明定於條文,雇主可能因規避法定義務,變更工資給付內容或名目,進而影響勞工權益。


另方面,勞動部也擔憂,如明定小費為工資,則雇主可將其列在基本工資內,支付薪資時優先排除,再給付差額補足到基本工資即可,對勞工權益未必有利,因此須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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