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80114新聞稿 基本工資提高 非居住者扣繳基準變動、泰國落地簽免費 延長至四月底、部分工時人員 雇主須遵守勞動法令規範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十四日臺北報導】基本工資自今年元月起調升至每月新臺幣23,100元,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扣繳單位給付非境內居住者薪資所得,計算適用扣繳率的金額基準須隨之調整。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也就是未達34,650元者,按給付總額扣取6%計算;超過此金額者,則按給付總額扣取18%。
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除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所領政府發給之薪資依第1目規定扣繳外,非境內居住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個人全月薪資給付總額超過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按給付額扣取18%。換言之,適用稅率將隨著基本工資連動調整。
由於基本工資月薪自今年元月起調整為23,100元,扣繳單位給付非境內居住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即34,650元以下者,按給付總額扣取6%;全月薪資給付總額超過34,650元,按給付總額扣取18%。
國稅局指出,扣繳單位108年給付非境內居住者薪資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依前述規定扣繳稅款,自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向國庫繳清並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扣繳申報事宜,以免受罰。此外,目前已可利用網路申報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一經上傳成功,即完成申報程序,事業單位可多加利用,減少紙本憑證印製成本。
泰國落地簽免費 延長至四月底
【外勞社消息】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泰國政府將延長對臺實施免收落地簽證費(2,000泰銖)優惠措施,實施期間為2019年1月14日至4月30日止。
泰國政府2018年11月15日宣布針對包括臺灣在內21個國家實施短期免落地簽證費政策,原訂今年1月13日截止,泰國政府近期再通過延長方案,即日起至4月底止有效。
部分工時人員 雇主須遵守勞動法令規範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十四日臺北報導】青年學子常利用寒假期間到工廠、餐飲業或其他事業單位打工賺取生活費,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打工族權利與一般工作者相同,只要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雇主應置備工讀生出勤紀錄及薪資明細,如工讀生於國定假日出勤,雇主應給予加倍工資,其工時超過每日8小時或每週40小時的部分,雇主也應依法給予加班費,且延長工時不得超過法令限制。
此外,自108年1月1日起,時薪基本工資已調為150元,月薪則為23,100元,雇主給付工讀生工資不得低於前述金額。打工族應注意「五要」規範,包括「要達基本工資」、「要打卡」、「要勞、健、就保」、「要勞退」、「要全額工資」,以免權益受損。
勞工局指出,為維護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權益,針對部分工時勞工將定期規劃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及辦理工讀生勞動權益宣導。勞動部亦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以利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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