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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80528新聞稿職保法草案將出爐 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強制納保外展農務工作的外國人生服計畫比照製造業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廿八日臺北報導】職災保險單獨立法草案將於下周預告,勞動部指出,草案規劃6章節100餘條文,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雇用人數,皆強制納保,雇主未替勞工加保,罰鍰將處2萬元到10萬元,並得連續處罰;若是未申報期間發生職災,將處雇主10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至於自然人雇主(如家事勞工雇主)未來則仍屬自願投保,若是未申報並不會被處罰。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說明,職保法草案原訂5月底預告,但是仍有部分條文需調整,因此將延至下周、6月初預告,職保法母法規劃6章節100餘條文,另將搭配細則等23個子法。


鄧明斌指出,職災保險未來擴大到所有事業單位有商號、稅籍等都須投保,若是臨時或是短期受雇於自然人雇主之勞工,納為特別加保對象,將會提供簡便加保措施,如便利商店或是手機APP。月投保薪資部分,下限為基本工資,以確保較低薪資勞工權益,受惠勞人人數53萬餘人,;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將與勞保普通事故脫鉤,上限改採勞退提繳級距第8組第44級的7萬2,800元,可涵蓋92.5%勞工薪資水準,受惠勞工人數158萬餘人。


職災保險費率將按最近一次勞保職災保險行業別費率(目前平均費率為0.21%)計收保費,不足部分由累存的保險基金攤提。因此提高月投保薪資,下限以基本工資2萬3,100元計算,雇主負擔將由目前的每月23元增加至49元;上限依7萬2,800元計算,雇主負擔將由96元增加到153元。


各項給付水準,投保薪資規劃是採計發生事故前6個月的投保薪資計算,受僱登記有案的勞工,保險效力從到職日起計算;雇主若未加保,勞工遭遇職災時,仍可請領保險給付。


醫療給付將健保的特殊自付差額,納入支付範圍;傷病給付第2年由投保薪資50%提高至70%;失能給付則按照勞工失能程度給予不同給付,完全失能者按投保薪資70%發給、嚴重失能按投保薪資50%發給、部分失能按投保薪資20%發給;遺屬年金按投保薪資50%發給。
 

外展農務工作的外國人生服計畫比照製造業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廿八日臺北報導】配合外展農業及乳牛飼育業開放引進外國人,勞動部28日公告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規定,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9條之一規定,雇主規劃「外展農務工作」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比照製造業與屠宰工作等規定,「乳牛飼育業」則比照家庭幫傭工作與家庭看護工作的生活照顧規劃。


勞動部108年5月28日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自即日起生效。


勞動部說明,這次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修正,只是配合新開放外展農業及乳牛飼育業引進外國人,將「外展農務工作」納入附表一,雇主規劃該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規定其事項及基準比照海洋漁撈工作(陸上居住)、養護機構看護工作、製造工作、 營造工作、屠宰工作;至於「乳牛飼育業」則納入附表三,比照家庭幫傭工作與家庭看護工作的生活照顧計畫;其餘裁量基準內容並未修正。


勞動部提醒,外展農業及乳牛飼育業雇主,應安排符合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的居住空間及膳食等規定,「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所列項目,任何一項不合格者,經地方主管機關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4條不予核發招募許可(已核發者,得中止引進)、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依違反就服法第57條規定,依該法第67條予以罰鍰,並依該法第72條規定廢止其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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