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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80611新聞稿_台北市第六波違反勞基法 共119家企業、適逢國慶 MECO 6.12放假一日、避免誤聘非法外勞 勞動局增設查詢專區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十一日臺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今年第六波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名單,其中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共計119家企業,行業別涵蓋營造業、安養中心、金融服務、客運業等。單一企業遭處分金額,以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同時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1項、第49條第1項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時以及女性夜間工作,合計裁罰140萬元最高。


此外,中國電視公司違反第24條第1項、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共裁罰110萬元,為此次罰鍰金額第二高的企業。仁寶電腦工業則同時違反加班費、加班時數,以及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三項目罰鍰總金額90萬元。


勞動局此波公告名單為今年4月受處分的企業,部分在訴願階段。完整名單已公佈於該局網站「公告資訊」、「違反勞動法令公布專區」。


此次處分的事業單位中,有不少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加班而被處分的企業
。據了解,台北市目前查核時,都會確認事業單實施變形工時、加班及延長工時彈性調整時,是否確實經過勞資會議的程序,不過亦有部分縣市以輔導為優先。


勞動局提醒,新修正「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已生效適用,依雇主或事業單位規模、性質分為甲、乙兩類,甲類企業,包含上市櫃公司、資本額達8千萬元以上的公司,以及雇用人數達100人以上事業單位(含分支機構),除此之外則歸為乙類。


考量甲類企業規模較大、聘用人數較多,影響層面廣,違反第五次即有可能按法定最高罰鍰金額100萬元處分,級距為80萬元至100萬元;乙類企業,第七次違反才會依前述級距處分,第八次以上為100萬元。


適逢國慶 MECO 6/12放假一日
【外勞社消息】適逢菲律賓獨立紀念日,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6月12日放假一天,當日暫停對外開放,不受理各項文件業務,提醒仲介業者及洽公民眾留意該處開放時間。

 

避免誤聘非法外勞 勞動局增設查詢專區
台北市查獲違法僱用 餐飲業、工地最多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十一日臺北報導】不肖業者常利用病患家屬急需看護人力的心態,媒介非法外國人至醫院工作,導致不熟悉法令的無辜雇主因此受害。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已在官網設置「聘僱外勞居留證查詢專區」,提供聘僱外國人須知資訊、如何查驗外國人證件及常見誤用逃逸外勞狀況等,並且於勞動局、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及就業服務處所設七個就業服務站增設網站連結至查詢專區,方便民眾更了解聘僱外國人相關規定。


勞動局統計,今年截至4月底止,雇主因聘用「工作許可失效」或「未經許可」外勞而違反就業服務法遭裁罰共有125件,其中以餐飲業違規將近4成,其次是工地營造自行僱用、臨時看護工等,而常見的違法態樣以外勞持偽造外配或外籍學生居留證、持他人或已失效的居留證應徵面試。


許多誤用非法外勞作為臨時看護的雇主都是透過在醫院櫃檯放置或他人在醫院發放寫有「政府立案」的看護中心名片,聲稱「一通電話,馬上上工」,而誤信為合法看護中心而聘用外勞。勞動局提醒民眾,僑外生打工仍須申請工作許可,雇主要查驗其工作許可證、居留證及學生證;如聘僱新住民,雖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仍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新住民身分的非法外勞從事工作,如因疏於查證而違法仍屬有過失,最高罰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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