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80628新聞稿勞保局高雄辦事處71遷至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台商回台額外外勞比率提高至15% 勞動部配合修法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廿八日臺北報導】暑期打工季節即將來臨,勞保局提醒,各投保單位於暑假期間雇用工讀生,應依規定於其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就)保。又投保單位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亦應為工讀生提繳6%勞工退休金。另外,為提升政府整體服務效益,勞工保險局高雄市辦事處於7月1日(星期一)起喬遷至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1樓 (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1樓)辦公。
勞保局說明,投保單位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申報其參加勞(就)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時,請填寫勞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僅參加就保單位,請填寫就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辦理。又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請按其每月實際工資總額覈實填報,勞保局會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規定自動歸級為適當等級。如所僱用之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申報加保時請務必於加保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以利正確計收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而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工讀生,如服務單位都屬於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例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又如服務單位皆適用《勞動基準法》,各雇主亦均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另外,勞保局指出,高雄市辦事處7月1日搬遷至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後設有8個綜合服務櫃檯、1個快速收件櫃檯及1個快速列印櫃檯,另配合新設置之觸控式叫號系統,未來將可使業務分流並運用APP查詢叫號進度,以縮短民眾洽公等待時間,大幅提昇整體服務品質。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新址靠近中正運動場,民眾如欲前往洽公可搭乘捷運橘線至「技擊館站」3號出口往體育館路步行約10分鐘,或搭乘公車(11、52、70、81、8001)於輔仁路口(三多一路)站下車。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大高雄地區勞農保及國保總投保人數約150餘萬人,為提供大高雄地區民眾第一線即時的服務,除搬遷至行政院南服中心1樓的高雄市辦事處外,另於高雄市鳳山區復興街6號並設有高雄市第二辦事處(原高雄縣辦事處),民眾如遇勞保、農保、國保及新制勞工退休金等相關業務,歡迎就近洽詢。洽詢電話:高雄市辦事處 (07)727-5115、高雄市第二辦事處(07)746-2500。
台商回台額外外勞比率提高至15% 勞動部配合修法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廿八日臺北報導】為因應行政院108年5月30日核定修正「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修正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得再提高聘僱外國人比率規定,由10%提高至15%,最高40%,勞動部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草案,有意見者可於7月15日前提出。
另外,草案第20條規定,新增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得聘僱機構外籍看護;第21條規定,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聘僱外國人數,與護理之家相同,以床位數每5床聘1人,外國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人數。
為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施行,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108年7月11日起全面適用,不再存有舊制障礙類別,考量部分被看護者之病症縱依新制鑑定亦不會改變其病症,為避免新舊制轉銜影響權益,維持附表五規定,在草案第22條規定,修正為身心障礙項目如附表五「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鑑定向度」,以因應國際醫療情勢變動修正或增列,為維護被看護者照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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