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通訊
Industry News

外勞社/1080712新聞稿有雇主指罰鍰太重與月投保薪資上限太高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 南市提醒應接受安衛訓練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十二日臺北報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進行預告中,勞動部表示,有民眾反映支持,希望該法趕快上路,另有雇主反映,對於草案所訂罰鍰太重,希望額度降低,還有月投保薪資上限提高至7萬2,800元,投保薪資太高希望降低,能與勞保月投保薪資上限一致4萬5,800元,各界對於草案內容如有意見,可於8月4日前提出。


勞動部說明,職災保險未來擴大到所有事業單位有商號、稅籍等都須投保,若是臨時或是短期受雇於自然人雇主之勞工,納為特別加保對象,將會提供簡便加保措施,如便利商店或是手機APP。


月投保薪資部分,下限為基本工資,以確保較低薪資勞工權益,受惠勞工人數53萬餘人;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將與勞保普通事故脫鉤,上限改採勞退提繳級距第8組第44級的7萬2,800元,可涵蓋92.5%勞工薪資水準,受惠勞工人數158萬餘人。


職災保險費率將按最近一次勞保職災保險行業別費率(目前平均費率為0.21%)計收保費,不足部分由累存的保險基金攤提。因此提高月投保薪資,下限以基本工資2萬3,100元計算,雇主負擔將由目前的每月23元增加至49元;上限依7萬2,800元計算,雇主負擔將由96元增加到153元。


勞動部強調,雇主須於勞工到職時申報加保,如果沒幫勞工加保,將處2萬元至10萬元的罰鍰,而且可以連續處罰。萬一勞工在未加保期間發生職災,並請領保險給付,罰鍰提高為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如果雇主依法加保就不會被處罰,且可分攤勞基法雇主職災補償責任。


各項給付水準,投保薪資規劃是採計發生事故前6個月的投保薪資計算,受僱登記有案的勞工,保險效力從到職日起計算;雇主若未加保,勞工遭遇職災時,仍可請領保險給付。
 

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南市提醒應接受安衛訓練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十二日臺北報導】臺南市勞工局指出,今年已逾8千人次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宣導或是訓練,臺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提醒,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另對於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亦應接受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提升安全衛生意識,降低職業災害的發生率。


根據統計,107年辦理就業前職業安全衛生宣導、一般在職勞工職業安全衛生宣導、以及安衛家族教育訓練,合計共108場次,共35,531人次參加。108年至6月30日截止,已辦理就業前職業安全衛生宣導、一般在職勞工職業安全衛生宣導及安衛家族教育訓練,合計共44場次,8,790人次參加。


為強化勞工對工作環境潛在危害的認知,並建立防範職災意識,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於11日在臺南市善化區善化啤酒廠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宣導會暨高架作業安全之工安體感觀摩活動,約200位勞工朋友共同參與,現場體驗高架作業,透過實際體驗建立正確的職場工作環境危害預防觀念。


臺南市勞工局指出,有鑑於法令未強制規定各事業單位應互相承認勞工曾接受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紀錄,致有勞工重複接受相同訓練問題產生,為推動職安教育訓練紀錄及查詢資訊化,去年即結合市民卡製作1,200張工安卡,由安衛家族成員等首先辦理使用,互相承認參訓時數紀錄。 另勞動部為保障勞工作業安全,亦於108年7月起推行「臺灣職安卡」,勞工局將配合推動,以加強營造作業勞工施工安全教育訓練。

點閱人數 : 310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