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80805新聞稿_移工操作起重機及堆高機 應完成檢定、新增四家廠商通過台商審查 累計102家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五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日前公告修正108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實施計畫第5點,凡符合報檢資格的移工,於報檢堆高機操作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二職類時,可事先申請母語輔助服務。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呼籲,雇主所聘僱移工如有操作起重機或堆高機需求,應儘速完成相關檢定,以保障職場工作安全,此外,即使取得證照,移工仍不得專責操作堆高機或起重機,否則恐涉違法。
勞工局長吳威志指出,實務上有不少勞工於從事製造業相關的體力工作時,偶爾會有需要操作堆高機或起重機搬運原物料,雇主應指派經訓練合格取得操作證照者才能操作;如需要由移工操作,也應指派經訓練合格取得操作證照的移工才符合規定,否則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過去移工受限於語言問題,取得證照、合法操作堆高機的難度很高,產業界多次建請勞動部於技術士技能檢定堆高機操作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二職類,以移工母語或採英語方式進行學科測試。
經勞動部評估後,於6月27日公告修正「勞動部108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實施計畫」,除將於108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3梯次增辦「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機上操作)」、「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地面操作)」及「堆高機操作」等職類單一級外,也開放符合報檢資格的移工,於報檢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機上操作)、架空式(地面操作)、堆高機操作等職類單一級時,得事先申請提供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及英語等4種語言擇一學科試題,加列母語輔助服務,並依報檢情形排定於指定地區應檢。
勞工局並提醒,移工雖經訓練合格取得操作證照,但使用堆高機或起重機具仍應屬配合生產製程所必要的暫時性、間歇性操作,假如雇主指派移工專責從事操作堆高機或起重機,也涉及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事業單位應多加留意。
新增四家廠商通過台商審查 累計102家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五日臺北報導】投資台灣事務所第28次聯審會議,通過台灣晶技、全一電子、翔名科技、兆利科技等四家企業台商資格審查,預計投資金額達74億元,創造超過460個本國就業機會。
經濟部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已有102家廠商通過審查,總投資金額5,047億元,提前達成年度目標,後續還有近50家排隊待審。
台灣晶技為全球第4大及臺灣第1大石英元件系列產品製造商,將投資25億元、招募數十名本國人才,在現有桃園平鎮一廠與二廠擴增5G相關應用產品、小型化產品、微機電等產能,建置無塵室、導入智能化工廠,擴大投資高附加價值核心技術。全球視聽電子與車用電子通訊零組件供應商的全一電子,則預計投入超過15億元在台南安平工業區建置全智慧化產線新廠,將可新增300個本國就業機會。
翔名科技為全球最大半導體設備商零組件主要供應商,將投入15億元於新竹香山區建置新廠,招聘38位本國人才,導入智慧製造及工業機聯網以打造國際級生產基地,生產半導體用特殊金屬製品。
全球第二大筆電樞紐廠兆利科技則計劃投資逾18億元在新北產業園區擴建新廠,預計可增加70個本國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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