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80806新聞稿107年派遣業勞檢結果 7成9完全合法勞保爭議審議制度 今年上半年3成案件獲救濟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六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公布「107年勞動派遣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抽查100家事業單位,有79家完全合法,另21家違反法令,其中以違反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超過法令限制(《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違反比率最高,至於106年違反最多的勞工出勤紀錄表應逐日記載至分鐘(《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107年則無有派遣業者違反該項法令。
勞動部提醒,今年修法通過《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1及第63條之1,禁止要派單位為規避雇主責任,將已面試通過勞工,轉由派遣事業單位聘僱後,再行派遣到要派單位工作,雇主違反將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同時派遣事業單位應依法給付派遣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違反將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勞動部指出,「107年勞動派遣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其對象鎖定以106年度專案檢查有違反法令之事業單位為主,另依公司規模大小依序挑選人力派遣業,共計100家。
勞動部說明,前一年曾被查獲違法且今年又沒有參加勞動教育課程的企業,原則上一定會列入勞檢名單;專案檢查重點包括工時、休息、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產假及生理假、性別平等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依規定投保勞保、就保等規定。
根據資料,107年勞動派遣專案檢查100家,21家違法,其中違反條文比率最高分別為《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超過法令限制」9家次,占總受檢家數比率9%;其次是《勞動基準法》第24條「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7家次,占總受檢家數比率7%;第三是《勞動基準法》第36條「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及《勞動基準法》第83條「未依法召開勞資會議或違反勞資會議相關規定」各3家次,分占總受檢家數比率3%。
另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第1項「未依所僱勞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投保勞工保險」及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1項「未依所僱勞工之月薪資總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各有1家次。
中秋佳節籲企業多選購庇護工廠產品
【外勞社報導】中秋佳節即將到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方便社會大眾選購庇護工場產品,精心挑選推出「月圓好團圓」中秋節庇護產品採購型錄,滿足機關團體、企業選購的多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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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爭議審議制度 今年上半年3成案件獲救濟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六日臺北報導】勞動部表示,民眾對勞保局的核定產生爭議,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有損害時,可透過勞工保險爭議審議程序,獲得再次審查的機會,同時也使勞保局可自我審視原核定是否合法。
據統計,今年1至6月撤銷原核定案件有615件,撤銷比率3成。
勞動部指出,為審議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爭議事項,設有爭議審議之救濟制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勞保局有關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之核定事項不服,在60天內可填具勞工(就業)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勞工保險爭議審議會提起爭議審議。
據勞動部統計,不服勞保局核定申請爭議審議尋求行政救濟的人很多,108度統計1月至6月底止,勞保(就保)爭議審議審結案件數高達2,018件,其中勞保傷病給付爭議案件有843件(41.77%)為最高,失能給付爭議案件有501件(24.83%)次之,二者合計占爭議案件比例約6成5。
另以審議結果分析,今年度截至6月底,撤銷原核定案件數為615件,撤銷比率為30.47%,顯示民眾透過勞保爭議審議制度獲得救濟之比率約3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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