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80830新聞稿住院醫師91納勞基法並適用責任制推廣勞教向下扎根 提醒求職陷阱、職場安全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三十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已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自108年9月1日起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屆時各大醫院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住院醫師將與一般勞工相同,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並以該法第84條之1為配套,預計有4,680人受惠。
勞動部、衛生福利部、醫界團體經討論取得共識,住院醫師依照勞基法第84-1條規定(俗稱責任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享有退休金、職災保障,雙方勞動契約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限制。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明,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不僅可以跟一般勞工一樣受勞基法保護,還可以享有勞退新制6%與職災保障,且最重要的是上班工時可以受到限制,不再沒有天花板,且若超過規定工時,資方還要按照勞基法給付加班費。
黃維琛進一步說明,住院醫師有分輪班制與非輪班制。
輪班制的部分,每次執勤工時上限13小時,必要得延長3小時;非輪班制又可分為值班日和非值班日,值班日正常工時為25小時(如當日7時30分至次日8時30分),必要得延長3小時,非值班日正常工時為10小時,必要得延長2小時,延長工時另計加班費,前2小時乘以1.34計算、第3小時起是乘1.67。
黃維琛強調,不論是輪班或是非輪班制,每4週工時上限都不可超過320小時,一來這符合衛福部住院醫師工時指引的規定,勞基法沒有再緊縮時數。
住院醫師值班日最長可達28小時,是因跨夜的值班「待命」為主,工作的強度、密度並不等同於白天。
衛福部已公告修正「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及發布「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範本」,就住院醫師之每日正常工作時間,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之上限,以及4週總工時上限為明確且合乎醫療現場需求之規範,除維持工時、例休假之彈性外,並充分保障住院醫師勞動權益。
勞動部表示,已於日前將「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函報公文及核備名冊參考範本」等資料,提供給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參酌,儘速核備住院醫師第84條之1約定書,使醫療機構能順利運作。
推廣勞教向下扎根 提醒求職陷阱、職場安全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三十日臺北報導】勞動部30日於桃園市辦理啟動「108年度深植勞動概念-校園巡迴列車」活動,部長許銘春及本年度校園勞動大使周定緯,以及全國各地方勞工行政首長一起啟動校園巡迴列車,共同宣傳尊嚴勞動概念。
勞動部表示,今年與如果兒童劇團攜手合作,進入全國城市、偏鄉與外島的國小、國中及高中職校園,辦理100場次「深植勞動概念-校園巡迴列車」活動;另外為能擴大參與對象,劇團也走出校園,在北(桃園市平鎮婦幼中心)、中(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南(台南市國立臺灣文學館)分區舉辦3場次盛大表演,邀請在地學生、教師、勞工、雇主及調解人一起觀賞勞動舞台劇。
整齣劇的表演傳遞高中學生打工及家人在職場面對的各種勞動權益,包括求職時應注意的陷阱、職場上遭到不公平對待的因應、打工族加班費、勞健保與勞退權益、職場安全與勞動三權的重要性等勞動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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