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移工朋友國外家人,勿寄送豬肉產品至台
我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於五月十八日之會議中,就防範非洲豬瘟強化措施,以及國內各項防疫整備工作進行討論。會議中決議,自今年五月二十日起,凡寄送豬肉產品製台,若收件人等於輸入人,首次查獲之輸入人將處20萬元罰鍰,第二次(含以上),則將處新台幣100萬元之罰鍰,以加強對國際郵包夾帶豬肉產品之管理。
請移工朋友提醒國外親友,切末郵寄豬肉產品至臺灣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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