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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70828新聞稿勞動部協助災區 企業可緩繳勞、就保費106年勞就保爭議審議案件3成案件獲救濟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廿八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會展產業國際專班」7方國際合作計畫28日在臺北國際會議中心登場,同時正式簽署國際合作計畫啟動暨意向書,這項計畫是見證台灣躍升國際職訓舞台重要里程碑,促進台灣勞動力接軌國際;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將善用台灣位於亞太地區關鍵地帶、優質人力資本與領先產業技術等優勢,持續透過國際人才交流及亞太職能基準建置應用,期許「台灣走向世界,世界走進台灣」。


勞動部表示,該專班結合亞太經合會人力資源發展能力建構小組(APEC HRDWG CBN)、亞洲展覽會議協會聯盟(AFECA)、澳洲技職教育聯盟(TDA)、中華民國展覽暨會議商業同業公會(TECA)及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TCEA)以及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等7方國內外公私機構協力推動產學訓用合一。


由於中南部豪雨成災,許銘春受訪表示,有請勞動力發展署主動跟縣市政府聯繫,若有需要幫忙的鄉鎮,勞動部都有臨工人力可以協助,預估有5千名左右。另外災民勞保費補助部分,也會請勞保局專案處理。


為協助受災企業與民眾,勞保局配合「災害防救法」規定,受災投保單位或提繳單位無法按期繳納保險費或勞工退休金時,可個案申請辦理緩繳6個月,並免徵滯納金或利息;災區因災害致家庭經濟有嚴重損失的勞保、就保、農保及國保被保險人,將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送受災名冊主動比對,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災害防救法」提供勞保被保險人傷病給付,優於勞保傷病給付,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當日起即予照顧,放寬受理核發其治療當日起之傷病給付申請,且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職安署會提供職業災害個案管理服務,由專人主動聯繫提供罹災勞工及家屬有關於職災補償、保險給付申請及慰問等權益及相關需求;並提供災後事業單位重建作業安全宣導及輔導,災後也將加強檢查,避免勞工受害。


針對災區有關臨工津貼、貸款緩繳等,可洽0800-777-888專線:勞、就保免繳問題可洽勞保局(02)2396-1266。 

106年勞就保爭議審議案件3成案件獲救濟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廿八日臺北報導】民眾對勞保局的核定產生爭議,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有損害時,可透過勞工保險爭議審議程序,獲得再次審查的機會,根據統計,106年提起勞(就)保爭議審議案件數量計3,769件,撤銷原核定獲得救濟案件數為1,110件,撤銷比率為29.45%,顯示透過勞(就)保爭議審議制度獲得救濟成功之比例將近3成。


勞動部說明,為審議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爭議事項,設有爭議審議之救濟制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勞保局有關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之核定事項如有不服,在60天內可填具「勞工(就業)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勞工保險爭議審議會提起爭議審議。


根據勞動部統計,106年為例,勞保局受理被保險人申請給付案件核定的數量(含現金給付及醫療給付)約222萬件。被保險人不服核定,提起勞(就)保爭議審議案件數量計3,769件,約佔0.17%。再進一步以申請爭議審議之案件類型分析,其中傷病給付計1,520件(40.33%)為最高,失能給付計954件(25.31%)次之,二者合計約6成5。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副司長傅慧芝說明,去年勞(就)保爭議審議案件撤銷比率29.45%,其中20.8%是由勞保局自行撤銷,多是因為勞工提出相關事證;勞工提出傷病給付爭議,則是因勞工認為是職災或是職業病,至於失能給付則是因為失能等級認定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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